开拓:国内互联网领域首部专门法律诞生
自1994年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人们对互联网治理和网络立法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始阶段,人们只是将互联网作为技术工具看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均只是将互联网作为新兴的信息技术对待。
2000年以后,人们逐渐认识到互联网强大的媒体属性、商业机会和社会价值,《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相继颁布,各部门开始重视参与网络信息治理。同时,《电子签名法》推动了电子商务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强调网络安全。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深入普及,网络已经从虚拟空间变成了现实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启了我国互联网全面社会化阶段。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我国开始朝着统筹协调、顶层设计、全面依法治网的方向发展。伴随着互联网治理的需要,我国网络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互联网领域第一部专门法律,《网络安全法》申明了网络主权原则,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明确了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网络运营者与个人在网络安全保护领域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并为构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提供了基础性依据,成为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完善:网络安全体系的“四梁八柱”形成
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同年7月30日,国务院予以公开发布,共包括六章五十一条,内容包含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运营者责任义务、保障和促进、法律责任等,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经历了三次审议与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共七章五十五条,主要聚焦于数据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以及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等内容,旨在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数据安全法》于2021年9月1日生效实施。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共八章七十四条,内容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关于敏感个人信息问题、信息主体权利、跨境信息交流问题等,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体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此外,我国还相继出台《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等政策文件,建立网络安全审查、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一批重要制度,制定发布300余项网络安全领域国家标准,基本构建起网络安全政策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
发展:迎接挑战、与时俱进
中国从网络实践的摸索中逐步探索网络安全法治之道,从行业自律到部门监管,最终以依法管理为核心来形成社会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我们的网络安全立法,保障的是网络空间的国家主权和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利与信息安全。
但是,近年来网络信息行业发展不断面临新风险、新挑战。“新的安全时代即将到来。”在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看来,居家办公、远程学习推动网络环境开放、用户角色增加、防护边界扩张,带来各类新安全风险;5g商用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企业内外网关联增加了工业互联网安全风险;智慧城市、物联网和车联网在开启万物互联的同时,城市安全越来越受重视……他表示,要坚持以良法保善治,加强党的领导,网安企业与数字产业和产业数字化各方协力,广大网民积极参与,保护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长城。
互联网是人类的共同家园,让这个家园更繁荣、更干净、更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2022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国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积极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促进互联网普惠包容发展,与国际社会携手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构建更加公平合理、开放包容、安全稳定、富有生机活力的网络空间,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